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廳和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聯合發(fā)文,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明確提出,全省倡導中小學生校服“以舊換新”循環(huán)。
河北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以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為目標,健全“學校公開采購+學生自愿購買+家長全程參與+部門聯合監(jiān)督”管理模式,確保校服質量安全、價格合理、款式合規(guī)。
河北要求,學校應在充分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審慎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原則上學校需獲得80%以上家長書面同意方可選用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購買或制作校服。不得為小學六年級、初三、高三學生更換校服,不得頻繁更換校服。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種措施,為家庭困難等學生免費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免費配發(fā)校服;鼓勵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倡導學生校服“以舊換新”循環(huán),推動校服管理綠色、可持續(xù)發(fā)展。
河北規(guī)定,學校在采購校服時,必須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zhí)行標準。校服質量要符合《中小學生校服》(GB/T 31888-2015)、《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8401-2010)、《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31701-2015)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學校選購的校服應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在供貨企業(yè)送檢的基礎上,學校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
河北提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校服式樣的設計和遴選工作,鼓勵校服設計融入地域文化、學校辦學理念,體現時代精神特征,突出育人功能,將校服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校服生產企業(yè)進行技術創(chuàng)新,同時,鼓勵學校進行智能校服試點,讓校服真正成為穿戴安全、學生喜愛、家長滿意的校園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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